2005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首次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经历四审,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 新法将在2008年元旦正式开始实施,《劳动合同法》在用人单位“权益”上面进行大范围的限制,对一直以来企业与员工间处于弱视的员工权益采取了人文关怀。 2007年9月深圳开始“结构性裁员”的事件,“结构性裁员”成为新法实施前的各地狂潮。新法的通过,在立法程序上是个结束;在法律的施行而言,对广大的人力资源从业者而言,它才刚刚开始。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劳动合同法》历经千次举议后终于通过。
盛华仁:实施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我们应当认识到,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劳动法律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劳动法,奠定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基础。当前,...
[全文]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谈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谈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这是自劳动法颁布施行13年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中又一新的里程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29日就此接受了记者专访。...
[全文]新旧合同法十七大变化以及解决之道
新法解读
我国《劳动合同法》已经于2007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于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我国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部法律,与现行的《劳动法》相比,这部法律有哪些新的特点和亮点,对我国今后的企业发展将会有怎样的影响?本文试作简要分析。一、《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劳动合同法》在这样一个时间,以这样一个面貌出台,有三方面的背景情况值得特别关注。1、出台这部法律,是应对我国企业用工领域实际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自九十年代初确立市场经济模式以来,特别是1995年劳动法施行以来,劳动合同在我国企业单位全面铺开,逐步取代以往的行政化用工,成为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模式。实践证明,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在维护企业用工自主权、规范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但是,毋庸讳言,在劳动合同制度运行中,也暴露出种种问题。例如,企业故意不签合同;企业滥用试用期用工;劳动合同短期化;普通劳动者劳动报酬偏低,而且常常出现工资拖欠;等等...
[全文]专家看法
《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而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纳入了依法规范、依法调整的法制轨道,同时,也为工会依法维权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劳动合同法》的突出特色统观整部《劳动合同法》,有着极为突出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以专项法律的形式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规范现在,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劳动用工的主要形式。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市场化,劳动关系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这表现在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经济组织并存,用工形式多种多样。这些新的用工形式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而呈现出混乱局面,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原有的劳动合同制度已不能涵盖这些新的用工形式,亟须制定一部规范劳动合同制度的专门法律,才能解决我国劳动用工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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