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远未开掘《曼谷协定》商机
时间:2007-12-26 13:51:35 来源:第一纺织网【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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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对韩国、印度、老挝、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出口量的大幅增长,《曼谷协定》将会给中国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优惠。但是,由于一些部门和企业对《曼谷协定》优惠措施缺乏认识,没有真正享受到进口国的关税减免待遇,中国商务部有关人士对此感到忧虑,认为这种状况亟须改变。
  优惠措施可观
  中国于2001年5月正式加入《曼谷协定》,这是中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贸易安排的区域贸易组织,目前共有中国、孟加拉国、韩国、老挝、斯里兰卡和印度6个成员国,宗旨是通过降低部分产品的关税,增加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交往,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曼谷协定》的优惠措施相当可观,以韩国为例,分析和归纳韩国的产品减让清单,主要包括:部分鱼类、甲壳类,关税税率从最惠国待遇的20%减至《曼谷协定》税率的15%;部分水果,从30%减至22.5%;茶叶从40%减至20%;部分染料、橡胶制品,从8%减至6.2%;部分皮革及其制品,从5%减至2.5%;部分纺织纤维,从8%减至6.2%;服装,从13%减至8.1%;部分陶瓷产品、铜及制品、锅炉及部分机械器具,从8%减至 6.2。
  专家认为,企业如果善于利用《曼谷协定》,出口可以得到直接的关税减免,大大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更重要的是,原先没有价格优势的产品,减免关税后,就有了一定的价格优势。比如,纺织服装等产品本来就是中国出口韩国的主要商品,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此次关税从13%减至 8.1%,削减幅度非常可观。茶叶的关税税率从最惠国税率的40%减至《曼谷协定》税率的20%,这对我国浙江这个茶叶出口大省来说,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商机。
  利用率相当低
  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浙江省绍兴市去年茶叶出口金额近1亿美元,约占全省茶叶出口总额的60%。但许多茶叶出口企业对《曼谷协定》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几乎一无所知。从2004年绍兴签出第一张基于《曼谷协定》的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之后至今,还没有一家茶叶出口企业获得该项证书。《曼谷协定》所带来的茶叶出口关税优惠以及随之而来的利润,被粗心的企业忽略了。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绍兴市其他优势行业的出口企业。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出,《曼谷协定》
  及相关优惠政策在绍兴市出口企业中的知晓度并不高。
  从全国来看,《曼谷协定》的利用率相对很低。不少企业由于缺乏对有关政策的了解,对《曼谷协定》区域经济合作关税优惠利用得还远远不够,往往多交了不少冤枉钱。据一份资料显示,今年1至2月份,江苏省张家港地区在向韩国出口产品的企业中,向张家港检验检疫局申请签发《曼谷协定》优惠产地证的仅有3家,而申请一般原产地证书的有26家,其中有不少企业的出口产品符合申请优惠产地证书的条件却只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放弃了利用关税优惠的机会。有些企业对《曼谷协定》还是第一次听说:“我们不知道这个协定有这么多优惠政策。”
  据了解,去年杭州一家亚麻纺织厂拿到浙江检验检疫局签发的《曼谷协定》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凭借该证书,该企业出口到韩国的亚麻纱线在韩国海关享受到1.8%的关税优惠,一下就节省了上千元的成本。
  变被动为主动
  商务部有关人士认为,目前,随着欧盟和日本相继调整其普惠制方案,对中国部分产品减少优惠幅度直至取消优惠,中国出口企业利用普惠制享受优惠关税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区域性优惠关税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将占主导地位,并对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产生长远的影响。企业一方面应该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增加优惠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应积极寻求新的国外市场,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抓住机遇,利用新的优惠政策促进出口,即将出口产品转移到《曼谷协定》及其他优惠协定的成员国,使企业获得新的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企业还应改变被动使用的方式为主动运用,在与外商谈判时,应利用优惠政策来多争取利益,以税率的降低作为谈判的筹码,从而争得主动权,分享关税减免的好处。
  业内专家呼吁我国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的出口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曼谷协定》,韩国、印度等国的关税减让清单来之不易,出口企业如不善于利用,便是放弃了大好的商机,又有违中国政府的一片苦心。出口企业应该以此为契机,主动分析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国市场,扩大传统产品出口,努力开发出适合这些市场的新产品。
  据悉,2005年11月2日,《曼谷协定》第一届部长级理事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各成员代表共同宣布,《曼谷协定》正式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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