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明年有望实施 油荒或出现转折点
时间:2007-12-18 12:53:10 来源:星岛环球网【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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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参与中国《能源法》讨论及制定的权威人士透露,能源法目前已经印发各地,正在征求意见,预计能源部最快将会在明年3月份成立。市场分析,这也预示着该部法律也有望在明年颁布,届时法律的出台可能会缓解多次间断性爆发的“油荒”。

  上述权威人士表示,在本次能源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明确能源的管理主体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说明成立能源部已经成为各方共识。新成立的能源部将把电力、煤炭、油气、节能管理、能源规划、国际能源合作、能源科技等统一纳入管理。

     上述消息人士透露,官方目前尚未召集各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协商,由于未来的能源部必然是从各方势力人马所拼组而成,因此协调部门利益将成为成立能源部最大的困难。大陆的能源主管机构非常分散,除了发改委下属的能源局以外,还有电监委、煤炭安监总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从行政级别来看,发改委能源局属于正司级,但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巨头却属于正部级或副部级,这让能源局的监管陷入尴尬境地,因此成立更高级别的能源主管机构势在必行。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昨日(29日)表示,中国今年前九个月单位GDP能耗较上年同期下降3%,要达致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虽有困难,但会完成。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强调,将严格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能否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将作为官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张力军解释,一票否决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没有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省或者是企业,就视为没有完成节能任务;二是对节能考核的情况、最后的结果要转给干部主管部门和各级的国资委,把它作为政府、政府及国企主要领导人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三是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地方政府和重点企业的领导人,要取消当年评先选优的资格,同时对这个地区和企业的高耗能项目或污染比较大的项目停止审批。

  根据大陆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至2010年)提出,2010年全国单位GDP能耗要比之前五年下降两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一成的目标,即每年要分别下降4%及2%。但这两个约束性指标,去年均无法实现。

  解振华透露,今年1至9月单位GDP能耗数据较上年同期下降3%,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亦比去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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