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学教授公丕祥代表的解析
□情景一:过去,法官倘若遇到一件经济纠纷案,围绕一个争议焦点问题,打开《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常会发现互相矛盾,不知如何裁判,真令人头疼!现在好了,将这三个合同法锁进资料库,打开新的《合同法》,什么都清清楚楚了。
新特点一:确立准则 建立体系
把合同关系最基本的准则、原则确立下来,如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等。建立了基本合同制度,如订立合同制度的条件、形式,订立合同主体资格问题等。建立了合同效力制度,即在什么情况下合同生效,什么情况下合同失效。还建立了合同履行制度、变更转让制度、权利义务终止制度、违约责任制度等。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合同体系,从总枝到分枝,分成若干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具体规定。新合同法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合同法律制度,为司法、仲裁部门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文本。
□情景二:日常生活中,作为消费者的老百姓常处于弱势,比如邮寄信件常不能按时送到,电信部门可以任意调整话费,而煤气、水、电这些半官方的企业,动辄以国家政策变动为由采取专断行动。现在新合同法保护了弱者,使我们知道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说,咱老百姓正在告别过去的“不平等条约”。
新特点二:维护权益 强化责任
从法律上规定了当事人合法正当权益和利益,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对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消费权益也作了具体规定,如“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等等。
规定了市场主体订立合同的自由权、表达意愿的权利,强调了订立合同不受非法干涉,为保障市场主体设置了一系列保障制度,维护了权利,并规定了在遇到风险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机制来化解。
新合同法同时强调了当事人法律责任要公平。为什么要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呢?出发点就是解决一个维护合同公平的问题。由于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失,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能克服的,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商业风险不适用这条规定。
新合同法强调了当事人违反合同后的违约责任,非常具体、到位,把权利和义务、自由与责任有机统一起来,符合现代法律的要求。
□情景三: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对合同欺诈、三角债、假冒伪劣的事情看多了、经历多了,觉得处处是陷阱,一旦陷入,只好自叹倒霉,且怕打官司。现在有了新法,就可以分清债权债务,真正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经济交往了。
新特点三:明确规则 保障秩序
新合同法目的就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合同秩序,并相应规定了一系列新的具体措施。
规定了不安抗辩权。规定了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又如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一方可解除合同。
规定了代位权。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规定了撤销权。如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明确了哪些是禁止的经济行为。如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这些新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合同欺诈,防止“豆腐渣工程”,一旦发现苗头,可寻求法律保护、解决,及时避免公民、法人或国家受到更大损失
□情景四:记者在采访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当事人因口头、网上约定而引起官司,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现在好了,再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有个说法了。
新特点四:注重实践 合理借鉴
把一些现实生活中新的合同现象及时吸收和反映进来。如过去没有的口头合同、赠与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融入了司法实践部门行之有效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反映了新的合同交易方式,如根据计算机网络发展的现实出现的数据电文形式,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取电子邮件等新形式。
一切从合同实践出发,借鉴了国外合理的合同法律规定,如国际通行的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情势变更制等。值得一提的是一种根据明示原则规定的预期违约制度,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情景五:打开这部新法,有一个感觉,老百姓使用起来更明确更方便了。
新特点五:逻辑严谨 便于操作
新法立法基础好,集中了司法实践部门和法律专家、学者的智慧经验,法律条款规定严谨。总则、分则非常密切,规定明确、具体,每一个条款都经过仔细推敲,不容易引起歧义。这是一部完整的合同逻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