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明年起施行 我市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时间:2007-10-12 19:03:57 来源:本网【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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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通讯员何晓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劳动合同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市劳动保障局从现在起到年底全面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系列宣传培训活动。

    9月21日,市劳动保障局举办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对劳动合同新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培训学习。据悉,系列宣传培训活动将面向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会组织人员、有关业务工作人员、劳动者等,分步组织宣传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社会咨询活动、免费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重点宣传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企业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自觉性,推进《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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