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劳动合同法》我市举办劳动保障法制培训班
时间:2007-10-12 19:10:31 来源:本网【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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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黄健新) 近日,我市举办市直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劳动保障法制培训班,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劳动者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以及劳动保障部门调整劳动关系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培训活动中,学员们系统地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条款、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劳动合用解除等相关内容,全面领会《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在培训班上指出,《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全面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要以《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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